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检查频次上限 - 乡镇街道 - 大官厅乡人民政府

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日期:2025-06-06   来源:

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2次;对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的行政检查2次;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2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