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第(4)期
沧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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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税务局:“反向开票”助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沧县税务局迅速响应,统一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反向开票政策落实,助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减负前行。
一是精准宣传辅导。通过金三系统将全县56户经营范围中存在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全部筛选导出,同时联合管理分局对全部企业进行了一对一政策宣传辅导,并留存了政策辅导底稿,另外还联合纳服部门进行了多轮精准政策推送,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便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上级下发的备案清册进行了两轮核实,对企业基本情况和意愿进行了掌握。
二是尽心服务企业。对其中2户明确提出有开通反向开票意愿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核实,并且总结了全套政策资料下发给企业,并对2户企业一对一全程指导进行了开票模块的开通,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联系其他已开通的兄弟县区,确保了纳税人在1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流程办理,目前经测试,纳税人已可以正常反向开具发票,其中1户已反向开具发票4份,金额77.45万元。
三是强化风险排查。在反向开具发票后,提醒纳税人对出售废品自然人进行代扣代缴税款,并签订声明,业务股室通过系统对开票进行监控,确保纳税人正确开票,正确缴税。
接下来,税务局会继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反向开票的政策指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编辑:张 瑶 审核:王 颖 签发:刘洪波
主办单位: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0317-30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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