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
监督单位名称:沧县财政局
监督单位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5号
联系电话:0317-3161838
监督电话:12345 12317
电子邮箱:cxnczg@163.com
附件1:沧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调整方案
附件2: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项目调整清单
沧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0317-30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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