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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19   来源:
沧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调整方案

沧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将原方案中“安排入股沧州广鑫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项目2018 万元”调整为“安排入股沧州广鑫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项目1161万元,安排入股沧县冀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项目857 万元”。
2.安排942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持不变,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脱贫人口就业培训补助、产业奖补和入股企业经营。
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9日)。
监督单位名称:沧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5511648
监督电话:12345  12317
电子邮箱:cxfpb565@126.com

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