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木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期限标准
沧县李政字【2024】14号
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李天木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期限标准:
1、一般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期限:一般行政处罚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此类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
2、重大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期限:重大行政处罚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此类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一年,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
3、对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最长公示期限予以公示;
4、原《李天木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期限标准》(沧县李政字【2023】14号)同时作废。
李天木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副本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期限标准
李天木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期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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