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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动态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

沧县旧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证件动态管理制度

 

一、信息动态监管  根据行政执法人员的调入、调离、退休、转岗等变动情况,及时对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更新管理, 并于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人员变动情况,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严格年检审验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度不低于40个学时的集中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对需年检人员进行考试,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年检。

    三、证件备案公示  凡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自领取证件之日起30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并在网上公示。

    四、证件破损、污损、遗失等补换收缴  行政执法证件破损、污损无法继续使用的,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核确认,按程序予以补换新证。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及时在门户网站及报纸等媒体公告作废,并报县司法局按程序进行补证。因人员变动、工作调整、年检不合格等产生的失效证件,将予以收缴并上交县司法局。

    五、证件暂扣、吊销等执法过错记录  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越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将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证件,并上报县司法局,在证件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执法过错记录信息,在证件中显示效力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