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 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沧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之中,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依法治县能力。一是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肩负着依法治理一方的重任,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修养。我县紧扣当前发展任务,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学法活动,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政府工作依法推进、依法运行。2024年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研究依法行政工作3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上率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二是主动担当履职。按照《沧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法治沧县建设指标体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依法治县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印发了《沧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沧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印发《沧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县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明确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制度,聘请6名专业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决策会议,提升决策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决策科学化。2024年法律顾问累计参会80场次,审查政府文件、协议66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率达到100%。二是严格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进行集体研究、科学决策,重大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履行职能。三是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切实保障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确保政府工作贯彻党的要求,体现人民意愿。2024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9件,政协委员提案169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秉持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现行文件更加规范。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开展专项清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用法治引领保障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共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梳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2件。二是服务流程更加优化。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日办结”集成服务,对7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540项“应进必进”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3件“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部落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服务模式更加暖心。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64项事项“不间断”服务,宜网办事项100%全流程网办,12345民生热线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5.8万件,助力企业解难题、拓市场、降成本,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省时省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四、深化依法治理,筑牢社会法治发展根基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加强和深化社会治理。一是强化行政复议能力。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行政复议“网上办”,建立网上受理案件新模式,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数字化、智能化,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2024年以来,网上平台录入行政复议案件302件,承办司法部平台转入的网上受理案件6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等基层调解矛盾纠纷中心作用,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同“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防控转变。2024年共调解成功2093件,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板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推送和农村大喇叭广播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法律九进”活动150余场,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材料5万余份,推动“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坚持法治导向,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打造具有过硬法律素养的干部队伍。一是深化干部队伍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网络培训,共计培训17194人次,实现全县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全覆盖,有效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大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力度。对新入职的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搭建多领域、多层次交流锻炼平台,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三是树牢选人用人鲜明导向。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成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和条件,把依法办事作为选拔干部的硬性指标,为法治政府建设储备了一批讲政治、通经济、懂法律的综合型人才。
一年来,沧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治沧县建设工作新局面。
沧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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