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民政府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序号62)整改验收公示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62)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通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监督电话:5512900,邮箱:cxhbdc@163.com,通信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不规范。沧县崔尔庄镇污水处理站自2022年2月停运,污水直排朱家运粮河。
整改目标:污水处理站长期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县城管局强化崔尔庄镇污水处理站监管,加强设备运维,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达标运行,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对朱家运粮河水质进行监测和治理。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辖区内污水处理站日常监管,对运行状态进行监督检查,督导运维单位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崔尔庄镇政府已委托沧州怡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污水处理站,加强污水处理站监管,目前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行,杜绝污水直排。对朱家运粮河水质进行监测治理,水质已达标。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17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序号62问题组织验收,认为我县已按《沧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了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沧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主办单位: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0317-30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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