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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沧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来源:

沧县政办字〔20256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铁经济开发区筹建处,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批准,现将《沧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即时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沧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8


附件

沧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1

沧县人民政府

2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

4

沧县教育局

5

沧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6

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沧县公安局

8

沧县民政局

9

沧县司法局

10

沧县财政局

11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

14

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6

沧县交通运输局

17

沧县水务局

18

沧县农业农村局

19

沧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

沧县卫生健康局

21

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沧县应急管理局

23

沧县审计局

24

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5

沧县统计局

26

沧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7

沧县医疗保障局

28

沧县供销合作社

29

沧县气象局

30

沧县烟草专卖局

31

沧县总工会

32

沧县妇女联合会

33

沧县残疾人联合会

34

沧县红十字会

35

沧县张官屯镇人民政府

36

沧县姚官屯镇人民政府

37

沧县薛官屯乡人民政府

38

沧县兴济镇人民政府

39

沧县仵龙堂乡人民政府

40

沧县汪家铺镇人民政府

41

沧县刘家庙乡人民政府

42

沧县李天木镇人民政府

43

沧县捷地回族乡人民政府

44

沧县黄递铺乡人民政府

45

沧县杜林镇人民政府

46

沧县大官厅乡人民政府

47

沧县大褚村回族乡人民政府

48

沧县纸房头镇人民政府

49

沧县旧州镇人民政府

50

沧县崔尔庄镇人民政府

51

沧县高川乡人民政府

52

沧县风化店乡人民政府

53

沧县杜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