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8)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通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监督电话:5512900,邮箱:cxhbdc@163.com,通信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发改部门煤炭削减工作推进不严不实,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年度考核全靠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煤炭消费底数掌握不清,“两高”项目监管有漏洞,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建有耗能11万吨标煤、1.5万吨标煤的“两高”项目,均未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整改目标:加强煤炭削减工作督导检查,强化“两高”项目监管,完成“两高”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月报送制度,2023 年12月底前掌握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
2.严格煤炭削减工作监督管理,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 惩,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削减。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具备规模 化开发条件的县(市、区)布局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加快 推进太阳能、风能规模化、高效率利用。
3.督促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加快 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确保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
4.坚持举一反三,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 动态监控。定期开展“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对查出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相关节能措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 严格按照省、市整改要求加强煤炭削减工作督导检查,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已全面掌握重点煤耗企业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
2.严格煤炭削减工作监督管理,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削减。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1)光伏方面:星途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12月建成并网运营,累计发电23519.76万千瓦时;桔乐能8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20年12月建成并网运营,累计发电超21224.28万千瓦时;华润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目前正在建设施工,预计2025年6月并网发电;华润沧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预计2024年9月份开工建设。(2)风电方面: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一二期风电项目,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12月建成并网运营,一期项目累计发电104356.4593万千瓦时,二期项目累计发电68332.5874万千瓦时;沧县浮阳风电场项目,目前正在施工建设,预计2024年10月份竣工并网发电;沧县开元风电场项目、沧县永乐风电场项目、沧县长芦风电场项目,已正式批复为20万千瓦市场化项目,预计25年年底开工,26年年底并网。
3.我县“两高”项目只涉及华润电力(沧州运东)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4.我县目前没有在建、拟建“两高”项目,今后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和“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8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序号18问题组织验收,认为我县已按《沧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了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沧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主办单位: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0317-30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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