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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承办机构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执法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事前告知作出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办理时限。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投诉电话:0317-3566003

信函投诉:沧州市黄河东路40号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317-3566003

办公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