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沧县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沧县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8月29日9时40分左右,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为深刻吸取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县8.29和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结合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三年专项行动,举一反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管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全面细致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排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1.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
2.范围和内容:全县范围域内饭店、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区域。主要检查房屋建筑安全状况,是否存在擅自加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增加荷载;房屋基础是否出现下沉、变形、结构性裂缝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8日至9月10日)。各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要按照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农村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集中排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16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镇排查,县级督导抽查的方式,开展集中排查。各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要逐建筑物建立《XX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见附件2),填写《XX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汇总表》(见附件3)。
(三)整治处置阶段(9月17日至9月25日)。
1.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建筑,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强制执行,并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沧县成立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也要对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参与,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精准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是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要周密安排,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筑,逐一明确房屋建筑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及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乡镇、沧东经济开发区要对排查整治情况适时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检查排查,切实将我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反馈工作,明确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沟通以及信息表格报送。其中,负责人联系方式(附件4)于9月10日前发送至专班邮箱;附件2、附件3于9月17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专班办公室;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报送。县专班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情况,就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同时,抓好正反典型,带动工作扎实开展。
联系人:赵亚来 联系电话:13315728707
邮 箱:35147087@qq.com
附件:1.沧县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排查工作专
班成员名单
2.XX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问题隐患排查表
3.XX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整改汇总表
4.XX负责人联系方式
附件1:
沧县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贾金周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金升 县住建局局长
李 庆 县档案馆副馆长
成 员:周雪儒 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国刚 张官屯乡主任科员
刘甲利 汪家铺乡主任科员
郭新才 仵龙堂乡主任科员
李国华 风化店乡主任科员
张清华 姚官屯乡主任科员
董继松 薛官屯乡主任科员
庞文强 杜林乡主任科员
屈淑才 杜生镇副镇长
李 勇 崔尔庄镇副镇长
李钜猛 高川乡副乡长
孙 权 大官厅乡副乡长
庞恩成 黄递铺乡副乡长
刘 震 大褚村乡副乡长
王增奎 纸房头乡副乡长
刘洪亮 捷地乡副乡长
孙洪章 刘家庙乡副乡长
张宪周 李天木乡副乡长
崔庆刚 兴济镇宣统委员
苗春新 旧州镇人大副主席
吕子古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子古同志担任。
附件2:
XX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排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地址 | ||||
层数 | 开始投入 使用时间 | ||||
排查事项 | |||||
1 | 是否存在擅自加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工程 | ||||
2 | 若进行改造,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 (未改造不填写) | ||||
3 | 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增加荷载 | ||||
4 | 房屋基础是否出现下沉、变形、结构性裂缝 | ||||
5 | 是否存在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其他隐患(若有请填写详细) | ||||
房屋所有人签字: 日期: |
注:排查一项登记一项,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
附件3:
XX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整改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建筑名称 | 存在问题 |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 |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 备注 |
注:不存在问题填写无,加盖公章报送纸版,电子版发县工作专班指定邮箱。